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報件 |
要求 |
1 |
《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申請報告 |
原件 |
1份 |
紙質 |
申請報告必須加蓋公章 |
2 |
《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
原件 |
1份 |
紙質 |
申請表必須加蓋公章并貼一張近期兩寸正面免冠照片 |
3 |
中、外文個人簡歷(包括學歷、工作經驗) |
原件 |
1份 |
紙質 |
中文與英文簡歷都需要提供(應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職務及時間段) |
4 |
個人及隨行家屬護照復印件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如有隨行家屬需提供家屬關系證明(配偶-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等) |
5 |
最高學歷證書和專業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最高學歷證明一定要提供,專業資格證明有則提供(如TEFL、TESOL、工程師資格、教師資格等),非英語證書單位需提供翻譯件并加蓋公章 |
6 |
個人及18歲以上隨行家屬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或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國外醫院做的體檢也可,非英語需提供翻譯件并加蓋公章 |
7 |
聘用協議或合同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合同原件需由專家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合同不能有涂改,復印件應保證與原件一致。 |
8 |
個人及單位承諾書 |
原件/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個人承諾書須由外國專家本人簽名,單位承諾書需加蓋公章。 |
9 |
連續在華工作的文教類專家須提交前一任教單位推薦信(經技類專家須提交前一任單位離職證明) |
原件/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文教專家推薦信是國家外國專家局要求的統一格式,需由上家單位加蓋公章,必須是原件提交;經技類單位離職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與上家單位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供“注銷單”。 |
10 |
聘請文教類專家單位,須提交《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及辦學許可證復印件;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民辦非企業的單位需要提供行業主管部門的辦學許可證。 |
11 |
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代碼證復印件 |
復印件 |
1份 |
紙質 |
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代碼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屬三資企業的另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